现在很多新小区都有配套物业,老小区有的有,有的没有,很多人觉得物业好像一年到头啥事儿也没干,还定时来收钱,总感觉自己亏的上,还有一些房屋出现问题需要解决,物业推三阻四太过于墨迹,最终也不给大家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甚至有些小区出现过业主集体更换物业公司的情况。有些人不想交物业费,那什么情况下是可以合理合法的不交物业费呢?赶紧往下仔细看。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这里说到了正当理由,那什么情况才算是正当理由呢?
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基于正当理由的认定
从合同法理的角度出发,物业费其实等同于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关系,如果在合同过程中出现诚实信用不达标的情况,则有可能被认定为正当理由而可以不交物业费。
1、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发生特殊情况使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失去平衡时,应当进行调整,使利益平衡得以恢复,由此维持一定的社会经济秩序。
2、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彼此尊重对方的利益,并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
3、诚实信用原则允许当事人行使抗辩权,但不得滥用这项权利。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否基于正当理由,主要通过审查业主的拒交行为是否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作出判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正当理由”,应当限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或者业主不交费用是基于正当的、合理的理由,才能构成业主拒交的“正当理由”。
其二、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合同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以上是法律依据,但是业主也不能肆意妄为。
物业费的服务内容还是比较实在的,毕竟现在大家生活节奏都很快,白天上班忙了一天,回到小区里有啥问题都可以找物业公司来上门解决,物业费针对的问题其实都是我们每天有可能会遇到的,所以物业费该交还是要交的。前一阵出现一个新闻案例,说一个小区很多人组织不交物业费,最终物业公司撤离,小区的停车问题就发生极大的问题,很多外来车辆及流动人员大大影响了业主的居住体验。
这几个误区一定要避开!有的物业费不能拒交
1、未居住使用可拒交物业费,错!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费用等。所以,就算你买了房没有入住,同样不能拒交小区的物业费(物业明确指出不交钥匙可以不交物业费的除外)。
2、未签物业合同可拒交物业费,错!
现在很多物业公司并不会提供一对一的物业合同,在法律认定上,也是以实际的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与否来判定,所以没签合同并不影响物业费的交纳。
3、原业主欠费可拒交物业费,错!
如果你的房屋是刚刚购买的,在物业交接时一定要每一项都交接清楚,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等,如果原业主有欠款的,应该在房屋交易时明确,如果原业主就是不肯补上欠费,则可能会影响到新业主的居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