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百家号-新华社新媒体发布时评《戒尺既有温度又有刻度》称,惩戒到底是不是学校教育的题中之义?答案是肯定的。事实证明,教师一旦扔掉戒尺,对学生来说贻害远大于收益。评论称,戒尺上的温度来自于爱,爱是教育的起点,教育惩戒以爱学生为出发点。
一些学校让戒尺回到课堂,这一现象集中出现在2018年。例如,针对四川一所小学为全校36个班级各配一把戒尺的报道,中国教育报刊发《该不该把戒尺“请”进课堂?》一文,公布了该报微信调查数据:参与调查的近8000名网友中,支持者为94%,质疑者为5%。
支持者认为,戒尺进课堂,能“彰显教师威信,教孩子尊师重道”,而质疑者认为,“不是每位老师都能把握好戒尺力度”,教师素质“可能会直接决定戒尺是有效惩戒还是沦为变相惩罚”,应该放掉手上的戒尺,留下心中的“戒尺”。
中国教育报的上述报道具有代表性。从报道看,绝大多数人是赞同戒尺进课堂的。如今,有关戒尺的讨论,随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明确教师惩戒权”,有关戒尺的讨论,再度成为热点。
针对上述《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今后将明确实施教育惩戒权的原则,并在法律(教师法)修订中进一步明确教师在教书育人、管理学生等方面的权利,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惩戒权,促进教师敢管善管。
通过修订教师法“保障教师有效行使惩戒权”是什么意思?我们认为,其实就是将惩戒权利列入教师权利范畴,这样,教师将可以依照修订后的教师法规定的惩戒权利,合法地惩戒犯错误的学生,更好地尽到教育学生的义务。
教师法是维护和保障教师权益的专门法,该法明确了教师职业的性质,赋予教师教育教学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依法执教,应该成为现代教师必须具有的理念。既然教师法修订后要保障教师的惩戒权,面对戒尺,我们只想说:依法执教;依法管理;高高举起轻轻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