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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治理到企业管理,文化的作用无法替代。对于企业,没有文化的承接,企业的价值观是无法体现在员工的行为操守之上的,只有通过文化将价值观转化成一致认同和遵循的精神审美和行为准则,直至形成共同的集体人格,才能最终实现从价值观到行为的知行合一,实现从品牌理念识别到品牌行为识别的知行合一。
一、质量文化
我们强调,产品卓越是品牌之“根”。这是因为,质量是消费者认知品牌的第一印象,是消费者认同品牌的第一感受,是消费者认可品牌的第一评介,是消费者认定品牌的第一选择。由此,质量也就成为品牌本质的内涵要素,是品牌核心的价值体现,是所有品牌价值的前提和基础,是企业品牌战略的第一保障;而产品质量没有深入人心的质量文化是绝对无法保障的。
而质量保障的首要因素是人,因为人的行为受到意识、精神的支配;而质量文化就是在员工中培育出以质量为天的共同认知与集体精神。只有将对质量的守护转化成一种全体员工的意识自觉和行为自觉,并将其固化为企业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思维方式,才能筑起质量防护的精神堤坝和道德高地。
二、创新文化
除了质量文化之外,创新文化也是品牌文化的灵魂所在。品牌之所以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力,是源于其内在的品牌价值。这种价值的构成一定要具备四大属性。
普适性。从社会问题中捕捉市场机会,使得品牌的价值尽可能地满足多数人的需求,为品牌价值交换提供广泛的目标群体和较长的生命周期。
必要性。要满足消费者的痛点需求,以获得对产品的刚性需要,使其具有不可或缺性。
持续性。通过不断创新,以持续挖掘、激发、满足消费者的新需求。
独占性。通过独有性的核心技术来形成竞争壁垒,使其具有不可替代性。
这其中,独占性是赢得竞争的必要条件。因为没有独占性,品牌就不会赋予消费者一个必选的理由,也就不具备品牌价值的必要性;没有独占性,就很容易被复制,甚至被超越;没有独占性,就可能陷入同质化竞争的“红海”之中,这对于品牌的后来者是一条不归之路,也就不具备品牌价值的持续性,最终也就无法赢得竞争。
那么,品牌价值的独占性从何而来?无疑就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有了这个杀手锏才能在竞争中形成难以逾越的壁垒,才有资格整合世界级的产业链优质资源,才能赋予品牌高附加值、可持续的竞争力量。这一切都离不开企业的创新文化。俗话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所有的创新都源于“失败”。因此,创新文化实质上是“失败文化”,只有宽容失败,才是真正地鼓励创新。
三、员工文化
员工文化是品牌形象的另一种维度上的体现,也是消费者认识品牌、认可品牌的重要内容。例如,消费者可以透过企业的员工文化以及对员工权益的保障来看待这家企业是不是一家负责任的企业,就像是中国人常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连你的家人都不爱,你还能爱周边的人吗?”
2016年4月18日,一段“快递小哥被扇耳光”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对于自己的员工的尊严和利益,顺丰集团很快就通过官方微博表示“会照顾好这个孩子,请大家放心”。在微博上上传的顺丰总裁的朋友圈截图更是引发大家关注,在截图中总裁声明:“如果这事不追究到底,我不配再做顺丰总裁!”
后来,在“顺丰”上市的现场,人们发现在敲钟的环节站在总裁身边的竟然就是那位在这次事件中被打的快递员。在整个事件中,顺丰为公众呈现出顺丰快递有态度、有温度、有血肉、有人格的品牌形象。通过这次事件,公众对顺丰品牌形象好感度有了大幅的提升。
四、消费者文化
品牌是企业与市场构建联系的桥梁,是与消费者建立心智情结的纽带。因此,企业的消费者文化也是品牌内涵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企业消费者文化中核心的问题是,你如何看待消费者,消费者在企业的价值链条中是什么样的角色和地位,这就决定了企业对待消费者的态度和言行。在传统经济的漫长过程中,“消费者是上帝”已经被高呼了很长时间。
但是,中国的消费者似乎很少能够真正体会到这种“待遇”,这句令消费者耳熟能详的句子,更多时候还停留在一句口号之上。这是为什么?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在对消费者定位、角色及其价值认知上的偏差。传统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关系的建立是置于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之后,即企业获得利益之后的。在传统企业看来,消费者是销售利润的提供者,售后问题的提出者和经营成本的构成者。因此,在与消费者完成了交易、获得了利润之后,消费者在提出服务上的问题,在企业看来,这是在找麻烦,是在增加成本,其结果可想而知,因为“反正我的货已经卖出去了”。
还有的企业,在品牌导入期还能够坚守品牌的价值与承诺,坚持自身的价值观与经营理念。当进入品牌的成长期或成熟期的时候,开始被“胜利”冲昏了头脑,特别是在资本的裹挟之下,在业绩的压力之下,就开始“忘了初心”,一切以企业利益为导向,不是出于降低成本的需要而降级质量标准,就是在履行服务承诺是出现推诿的行为,以“店大”的心理开始“欺瞒”顾客,以“营销”的名义开始“算计”客户,逾越了诚信的经营红线。
当时代发展到互联网经济时代,互联网企业与用户之间关系的建立移至产品研发、 生产之前,并且始终是平台价值的共建者和支撑者。因此,在互联网企业看来,消费者已经不仅仅是销售利润的贡献者,更为重要的是,消费者首先是产品需求的提出者,是商业价值的共建者,也正因为如此,在互联网意识的众多维度中,“用户第一”才会被推举为第一位。这就是中美两国在消费者文化上的区别所在。
以上四点启示我们:一个企业要想始终保持创造力和竞争力,就必须塑造自身的企业文化,才能够让企业品牌价值持续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以及创造消费者的价值,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始终保持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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