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教书育人之地,本不应参杂太多行政色彩,然而国情所致,我们的公立学校因为被列入事业单位管理序列,不可避免会受体制各种规定约束,存在权力分级问题。
那么,我国各类学校特别是高校到底是书记大还是校长大?理解这个问题,只要牢记一句话:在我国,学校包括高校在内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所谓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即学校的一切事务都是在党委领导下开展的,这是我国政治体系的基本原则。学校党委书记作为校党委的负责人,有责任有义务过问学校的任何事务。不过考虑到工作分工,在日常工作中党委书记主要负责党务和人事工作,负责召集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对学校的发展方向、政策导向负总责。换言之,党委书记日常工作中,除了具体抓党务人事工作外,对其他事务的管理侧重的是宏观管理,以把关定方向为主。具体行政上、业务上的管理主要以校长主,由校长统筹实施管理,对自己的行为负总责。由于学校是业务部门,在业务方面、行政管理方面事务较多,面向公众的开放度和知晓度也高,抛头露面较多,而党务和人事工作主要侧重内部建设,对外交流较少,因此给人的直观印象往往校长比书记更有地位,权力也更大。
事实上,作为学校党政主官,党委书记和校长级别相同,各司其职,很难说谁大谁小。如果说书记大,实际上因为分工,学校的很多事都是校长在管,由校长说了算,书记很难插得上手;可如果说校长大也不尽然,毕竟学校党委是学校的权力中枢,校长权力再大,涉及学校的“三重一大”事项原则上都必须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书记作为学校党委常委会的召集人、负责人,对学校事务有很强的把控力,校长作为学校党委副书记在很多事情上也必须听命于书记。两者相互制约,各尽职责,比谁大谁小还真不好说。
非要比,严格意义来说,书记肯定是学校的一把手,只不过学校校长相对书记权力更实,更像一把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