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义乌发生了一起
电动车汽车相撞事故
一位50多岁的大伯骑电动车逆行
撞上了迎面正常行驶的奔驰车
面对四万多元的赔偿
大伯诉苦说自己家境一般
想让对方负全责
出于保险理赔考虑
奔驰车主也表示接受
愿意承担责任
就在大家都以为
“我弱我有理”剧情即将再现时
接下来交警说的一句话
立刻赢得网友一片怒赞!
大伯骑车逆行撞奔驰求同情
车主:责任我担,交警:不行!
事情是这样的:10月12日上午9点22分,义乌交管分局廿三里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开元北街与诚信大道发生一起汽车撞电动车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黄春魁立即赶到了事故现场。
民警随即查看了监控回放:50多岁的骆大伯驾驶电动车沿诚信大道行驶,经过诚信大道与开元北街路口后,左转驶入开元北街逆向行驶,撞上迎面驶来的奔驰车。
“电动车当时的速度比较快的,直接就撞上了奔驰车的右侧车头部分,奔驰车当时是正常行驶,车主方先生说等到发现电动车冲着自己过来时,马上踩了刹车,但电动车明显刹不住,直接就撞上了奔驰,导致奔驰车的右前大灯破碎,保险杠凹陷,损失还是比较严重的。”交警黄春魁说。
骆大伯告诉民警,自己急着赶到菜场买菜,原本想拐到非机动车道上的,但当时有辆三轮车停着,情急之下就骑上了机动车道。
让交警意外的是,骆大伯和方先生经过攀谈后,两人居然是隔壁村的,说起来还是认识的,这下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在得知奔驰车的车损在4万元左右,骆大伯先开口了...
骆大伯让交警体谅他一下,他家境一般,让交警把责任认定给奔驰车。而一旁的方先生也表示认同骆大伯的说法,愿意承担责任,从保险公司走理赔程序。
交警黄春魁很明确地拒绝了他们,并告诉他们:黑是黑,白是白,错了就要积极面对,我们也要对保险公司负责!
随后,骆大伯的儿子也赶到了现场,对于民警黄春魁的说法,骆大伯父子最终表示认可。最后,交警认定骆大伯逆向行驶引发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该起事故导致奔驰右前大灯损坏,电动车外壳破损,电动车驾驶员骆大伯受轻伤,由于不遵守交规,4万多元费用全部由骆大伯一人承担。
交警的处理赢得网友们的一致赞赏:
电动车违法违规乱象频出
“弱势群体”身份成脱责依仗
有观点认为,网友一边倒支持交警做法,源于一直以来对电动车“我弱我有理”现象的不满。
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行人、电动车还是机动车,都是平等的交通参与者,发生事故,理应按照客观事实区分和认定责任。
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守法违法之别,而无“弱者”“强者”之分,否则就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
然而有观点认为,相对于机动车,电动车因为“肉包铁”的特点,常被划归为“弱势群体”。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非机动车与行人划为一类,给予相对于机动车更具有倾斜性的保护,其背后的考虑,就是这种危险与安全的不对称。
生活中,一些电动车骑行者却误解了法律的这种照顾,将其视为自己的“优越感”;横冲直撞、危险驾驶不说,发生事故后还想借此为自己脱责。
今年3月,浙江金华,一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汽车,女驾驶员受伤。
经认定,电动车闯红灯负事故全责,驾驶员却坚决不肯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还多次“委屈”地说:我是骑电动车的,还受了伤,应该得到更多关怀和相应赔偿。
今年5月,湖南湘潭县,一女子骑摩托车闯灯后与轿车相撞,被认定全责后耍起无赖,“我是骑摩托的,他开车就得赔我!”
去年9月,四川成都,因电动车违法载人被交警拦下后,涉事女子不仅不接受处罚,反而扑向民警,对着民警的左小腿连咬两口。
这些刁蛮、耍赖并不会妨碍交警秉公执法,还因此诞生了不少“教科书级”回怼:
今年4月,金华一男子骑电动车闯灯后与机动车相撞,不服交警判决,反而抛出一连串问题质问交警,没想到却遭实力反击:
江南君说
生命是你自己的
再急也要遵守交通规则
谁的责任谁负责
为交警蜀黍的判罚点赞
来源:中国新闻网、,综合FM93交通之声(ID:hifm93)、浙江在线、东方网、金华公安(ID:jhga110)等
编辑: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