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海阔天空
会昌一男子
就因别人几句话
“脑充血”
惹是非
最后用自己的人生
买单!
案件回顾
2020年9月10日傍晚,被告人刘某因不满董某插嘴其与他人摆摊位争议的事情,来到自家前面董某家门口的坪地上,大声呼叫董某。
两人发生争吵后,董某的妻子赖某叫刘某不要再其家门口吵闹,刘某不听劝,继而与赖某相互辱骂。随后,赖某朝刘某身上泼污液,刘某则拿起放在三轮车上的塑料筐往赖某身上扔,塑料筐击中赖某腰部,导致赖某腰椎骨折。经会昌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赖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认为
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可以认定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赔偿了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予以从宽处理。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白色塑料筐一个,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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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就因几句话,会昌一男子坐牢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