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事求是地说,原来我也以为“存天理,灭人欲”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也以为这是封建思想,是禁锢人的自由,侵犯“人权”的枷锁。但是,后来我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现在我认为,“存天理,灭人欲”这句话是维护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的必要规范。不信吗,你接着往下看。也许你也把这句话理解错了。
“存天理灭人欲”是程朱理学的一个重要思想。人欲其实是佛教讲的“三毒”之一。“三毒”即“贪、嗔、痴”,人欲就是“贪”。可惜,由于种种原因,后人总是断章取意,在评判宋明理学时,往往都批判“存天理,灭人欲”禁锢了人的自由等等,并对“存天理灭人欲”加以否定。
其实,此处的“人欲”是指超出人的基本需求欲望,如私欲、淫欲、贪欲等,我以为,这些淫奢欲望确实是要革除的。不然,我们的社会就要没有伦理道德可言,没有公理章法可循。
其实,程朱理学认为人的基本需求欲望,即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人欲”即是“天理”。这是老天赋予人类的正常的心理与生理的需求。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人的欲望要有一个度,否则就是“人欲”。我倒觉得,这里的“人欲”换成“淫欲”更恰当更容易理解一些。
“存天理,灭人欲”是宋代著名儒者程颢、程颐提出的道德修养目标。朱熹是程颢、程颐的三传弟子李侗的学生,与二程合称“程朱学派”。我们理解为保存心中本具的天理,消灭人的私有欲望。仁即是天理,不仁即是人欲。义即是天理,不义即是人欲。忠即是天理,不忠即是人欲。孝即是天理,不孝即是人欲。心平气和即是天理,浮躁骄狂即是人欲。是谓存其天理,灭其人欲。
明代心学大师王阳明也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这个观点,他与朱熹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要存天理灭人欲,只是方法不一样。朱熹认为天理需要外向于万事万物中去求,是谓格物致知。王阳明认为天理就在心中,无需外求,只需发明本心。
我窃以为,这样的理解确实有道理,也矫正了人们对于“存天理灭人欲”的误解。对于这句话,你是怎么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