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寻滋挑事,摊主挥刀砍人?
重庆3名男子酒后狂砸水果摊,逼迫情绪失控的摊主挥刀砍他们,这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据摊主回想称,事发当晚先有一对男女到摊上买水果,满身散发酒味的男子拿起水果,就直接一口一口地吃,水果一种一种地抓。
他说了一句,“吃可以,但你不要一把一把抓起吃嘛。”
正好又来了一对男女是熟客,认识旁边这对男女,这男熟客也沾着酒气,听到他说的话,感觉没面子,便直接摔了他的水果,随后另一名男子也跟着砸他的水果。
他正坐在躺椅上,那男熟客过来抽他椅子,另一名男子拿塑料凳子砸他。这俩男子被他们的女伴阻拦了,并劝走他们。
他们刚走出不远又折返回来,来的却是4男1女,最初的那名男子指着他问,“你骂了我吗?”。
他说没有,旁边的人也证实说没有骂他。
随即,那名男子就开始掀摊,另外两名男子也直接动手殴打他。
见状不妙,情急之下,他随后抽起一把菜刀,本想吓唬他们。
当自己在挥舞着菜刀时,恰好砍中他面前的男子,另两名男子冲过来,试图抢他手中的菜刀。
情绪失控的他,与他们扭打在一块。
他摁住一名男子在地,身后一名男子按住他,被夹在中间。
直至他妻子到来,才松了口气,把菜刀给了妻子。
事情发展到如此严重,起初那男子都被女伴劝走了,事情本该结束了。可是,被其他朋友从中作梗,对最初那名男子进行挑拨离间,一句“很没面子”,再次返回找摊主讨要个说法。
摊主遭受他们寻滋挑事,无礼蛮缠,本想隐忍退一步海阔天空,毕竟是生意人讲究以和为贵,没想到被逼到这份上。
安分守己的摊主,老老实实地做着买卖,摊上这3名陌生男子发酒疯,真是悲催。
他本应逃离现场,然后报警处理的。
与醉汉争执,结局往往很严重,讨不到半点好处,都是敬而远之,让民警来处理。
可是他并没有这样做,却与醉酒男子发生口角,还被迫参与打架,拿起致命工具,捅了2人重伤1人轻伤。
结果让他暂时没经营生意,无意间中伤多方家庭,尤其对不住妻子和6岁女儿,把自己弄进牢房。
如此一来,他伤害对方家庭,毁了自己的家庭。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