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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学的手法分别是:赋、比、兴。在我们的文章中好多都是运用了此手法,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了解其中的概念,现在让我们看看吧。
“斌、比、兴”这组概念.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师 ...........教六诗:日风.曰斌.曰比.曰兴,日雅,日颂。”又见于《毛诗序》:“古诗有六义焉:一口风.二曰斌,三曰比.四曰兴,五日雅,六曰颂。”大多学者把这组概念视为《诗经》表现手法的理论总结。自东汉末年二郑(郑众、郑玄)始,至今已有两千多年.无数学者对这组概念的研究,多限于何谓“赋、比、兴”,很少涉及其成因.大概实在因其年代邀远,文献无征.难于详考。笔者不揣浅陋.试就此问题作点推测,故云“臆说”。
据明谢棒《四溟诗话》统计,《诗经))’赋七百二!·,兴三百七i-.比一百一十”.(I7虽然对赋、比、兴的理解不同.其统计数字有出人.但《诗经》赋、比、兴手法的客观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多数学者认为《诗经》的产生时代是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前后涉及五个多世纪的漫长岁月。其实.《风》诗多民歌,从它们的产生,经过口头流传到被采集和写定,一定经过更漫长的过程,其产生年代上限可推溯到商朝甚至更早。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大约在商周时代.赋、比、兴作为诗歌的表现手法已经产生.既然如此,其成因就可能与商周文化不无关系。
一、巫史文化的产物
范文澜认为商周文化即巫史文化。“史重人事.长于征实;巫事鬼神.富于想象。商朝人信鬼.巫风盛行,祭祀特多,歌舞降鬼神.应有许多诗篇,惜全部亡佚。~周朝重实不重巫,史官掌记事也兼作诗歌(诗三百篇不少是史官所作、’,汇£斌、比、兴的产生,就可能与这种巫史文化密切相t-讨此作深人研究的,有闻一多先生的《神话与诗》,有赵沛霖先生的《兴的源起》等,都认为“兴”起源于巫文化,是原始宗教观念内容向艺术形式的积淀。赵沛霖先生把“兴”的起源历程图示为:物象~观念内容~习惯性联想~兴象~外化为形式~兴。如《诗经》中的鸟、鱼等物象与图腾崇拜,生殖崇拜的宗教观念内容原为一体,经过漫长的思维认识历程,慢慢演化为抽象化的诗歌艺术形式—兴.(3)其实不单是“兴”,赋、比也有“物象”。“比”有物象自不待言,比兴缠夹不清是学界共识。“赋”兼物象和事象。刘鹉释“赋”云:“赋者,铺也;铺采摘文,体物写志也。”((文心雕龙·诊赋篇》),钟嵘释云:“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诗品序》)都认识到“赋”的“物象”特征。比、赋的物象和“兴”的物象,在先民意识中["]样具有宗教观念内容。如《周南·苯首》三章,纯用赋体。妇女采集辈首是二孙古老的习俗二涵二繁衍种族的观念,相传食笨首能夔睛荃李刁玉可浴难产了诗序解题亦说“和平则妇人乐有子矣”。
“诗言志”的“志”.闻一多9"为“记忆”、“记录”、“怀抱”三义,认为“诗”与“志”本是一个字.“怀抱”是后起意,原先则是“记忆”,“记录”的意思。故说:“诗的本质是记事的”.“古代诗所管领的乃是后世史的疆域。”闭在先秦文献中也有“诗即史”的观念,如《孟子·离娄下》:“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庄子·天运篇》;“夫六经,先王之陈迹也。”都认为《诗》是王者之际的记录。那么作为诗的表现手法赋、比、兴是否也是出于“记忆”、“记录”的需要而产生的呢?唐柳宗元说:“比兴者流,盖出于虞夏之咏歌,殷周之风雅,其要在于丽则清越,言畅而意美,谓宜流于谣诵也。"[6]“宜流于谣诵”即便于口耳流传,亦即便于记忆或记录的意思。
当代著名学者钱钟书先生在谈到“兴”时,也认为“兴”就是触物起情,便于口诵记忆。他引用明徐谓的一段话:+r诗》之‘兴’体.起句绝无意味,自古乐府亦已然。乐府盖取民俗之谣.正与古国风一类。今之南北东西虽殊方.而妇女、儿童、耕夫、舟子、塞曲、征吟、市歌、巷引,若所谓《竹枝词》,无不皆然。”又以自己儿时听到的儿歌为例:“汽车汽车我不怕.电话打到姥姥家.姥姥没有牙,请她吃水疙瘩!哈哈!哈哈!.[6].至于“赋”则更突出地表现为“记忆”、“记录”的意思。朱熹释为“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虽非确解,但突出了它的记事特征。《诗经》中多用赋体,约占总篇数的百分之六十几,超过比、兴的总和,恐怕亦是“诗即史”这一观念的体现。
二、礼乐文化的产物
“斌、比、兴”,涉及诗人表现思想情感的方法问题,即托物言志而非直抒胸臆的曲折表现法。这种“托物言志”的表现法,是否是诗人不得已而为之?郑玄有一段话透露出一点消息:“诗者。弦歌讽谕之声也。自书契之兴,朴略尚质,面称不为诌,目谏不为谤,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于恳诚而已。斯道稍衰,奸伪以生,上下相犯,及其制礼,尊君卑臣,君道刚严,臣道柔顺,于是篇谏者希.情志不通,故作诗者以诵其美而讥其过.;[7)再联系郑玄对比、兴的解释:“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谈,取善事以喻劝之。呵.]认为远古朴略尚质.君臣如朋友,可以直言不讳,然而到了礼仪等级制度建立之后.君尊臣卑,臣民再也不敢直言不忌了。倘有所美、刺,舍“赋、比、兴”而何?“赋、比、兴”的出现,乃君尊臣卑礼乐文化的产物。证之《诗》教:“温柔敦厚”((丰L记·经解)),孔颖达《正义》云:“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沮柔教厚是《诗》教也。”诗人的思想感情需要表现,而当时的现实制度和诗的观念(实际上这种诗的观念也是现实制度的产物)又不允许直接倾泻,于是斌、比、兴便应运而生。它是统治者和诗人(即君臣)相互妥协的产物:统治者允许诗人保留一定抒情言志的自由,但在方式上作了规范;诗人也给统治者保留一定的尊严,但心里话不可不说。如《魏风·硕鼠》通篇用比,诗人满腔怨愤正是通过曲折委婉的手法表现出来。《毛诗序》云:“刺,重敛也。国人刺其君重敛,蚕食于民,不修其政,贪而畏人,若大鼠也。I毛序》解诗多牵强附会,但此序的是。
在斌、比、兴的体用关系上,一般学者多认为是体而非用,实际上体用并不能截然分开。今人张震泽先生有《(诗经》赋、比、兴本义新探》一文,认为“赋、 比、兴也是《诗》之三用,不过我们所说的用,不是孔颖达说的‘三维’之‘用’.而是赋诗言志之‘用’。……斌、比、兴则是在另外某些场合(例如宴会),为了发言得体或应对得宜,打乱风、雅、颂之体而灵活运用的方法.也就是有时需要直陈,就用赋的方法;有时需要以善物喻善事,就用兴的方法;有时不敢直斥其非,就用‘取比类以言之’的比的方法。这么看来,诸家释赋、比、兴.还是郑玄说的最接近.”[.:赋、比、兴的本义是否“以郑玄说为最接近”可以讨论,但郑玄的解释的确将表现手法和表现目的联系起来思考。手段总是为目的服务,手段往往总是适应某种需要或目的而产生。张震泽先生论赋、比、兴的本义是“用”,正突出了它的适用性。张先生认为《左传》中就有大量用赋、比、兴方法来赋诗言志的记载。如《襄公二十七年》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赋《草虫》,子产斌《限桑》是赋,伯有赋《鹑之责责》是比;子西赋《黍苗》、子太叔赋《野有蔓草》是兴。这说明赋、比、兴是春秋时期,在某种场合下,人们交往时不能直抒胸臆—亦即郑玄所说的不能“面称”、“目谏”,不能如“朋友然”,竹筒倒豆子.直来直去—时而采用的曲折表达心志的方法.而且当时用者和受者对这种方法都十分熟悉,“心有灵犀一点通”。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推知西周初年或更早的《诗经》作者,在使用赋、比、兴表现方法时,也正是出于礼仪的思考,出于政治、外交、人际等关系的需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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