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本文共有 919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2 分钟。
党员享有的八大权利是指党员在党内组织中拥有的权益和特权。这些权利包括了参与党内民主管理、表达意见和建议、选举和被选举权、知情权、批评和监督权、人身权、决策权和控制权等。这些权利保障了党员在党内的平等地位和参与决策的角色,促进党内民主和集体领导的实行。党员通过行使这些权利,能够积极参与党的决策和管理,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党员享有的这些权利也是党组织对党员的一种责任和承诺,体现了党与党员之间相互肯定、相互支持的关系。
党章规定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党员享有的八大权利
党员享有下列八项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本文如果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党员权利大揭秘:探究八大特权》,同时在此感谢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