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顺承汉代而来,从魏至隋,历经三百六十余年、三十余个大小王朝的交替兴灭,在政权更迭上可谓坎坷多舛;但在文化交替上,却呈现传承与发展的脉络,这种传承是文化基因与精神的连续,在继承中发展,形成多元共进的局面。
北朝近二百年的鲜卑政权,历经北魏、东西魏、北齐北周五朝,纵向上的时间跨度与横向上的地域跨度都使其有充足的资本承载支持文化发展,而北朝墓志典故运用所体现的女性观念乃至用典形式本身,都是时代条件下文化与思想交融发展的缩影。
一、北朝墓志所用典故
(一)墓志所用典故
限于空间制约,墓志的文字篇幅不可能像史书传记般详细具体,因而典故运用无疑是墓志铭文书写的最佳选择。
用典之益,一是行文上,可节约书文空间,缩短繁琐的修饰语言,而运用代表性人物的典故加以联想,使人物形象跃然纸上;二是语言表达上,在魏晋南北朝那个极重文采辞藻的时代,以典表意,用最少的字数表达最无穷的意义,弥补单纯语言叙述的枯燥性,使得墓主形象更加生动逼真;
三是从文化内涵上看,通过用典分析,我们一方面可以看到时人文采之高,另一方面也体味到时代的文化精神,虽然这些文字不一定是女性思想的完全体现,但却是社会主流对女性期许形象的真实体现。
墓志典故范围涵盖120多个历史人物,典故人物涉及先秦、两汉到三国两晋多个历史时期或朝代,类型囊括择偶、敬老、相夫、教子、才学、品行、外貌、智识、辅政等多个方面,时间跨度大,涉及范围广。
按照典故侧重角度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类:一是比拟女性道德品质、才学修养的典故,在各代列女传等女性教育书籍中可找到原型;第二类是用以描述女性形貌之丽的典故,主要存在于神话故事、民间传说类典故中;第三类是不专门用于女性教育,而是强调其婚配门第等方面的典故,存在于广泛的史书及文学作品中。其中第一类典故数量最多。
以类型划分,北朝女性墓志所见典故包括赞美德行、表彰门第、描摹容貌三种类型。
这三类中,侧重各有不同,赞美德行类典故侧重妇德才学等的教育,表彰门第类典故主要是对墓主家族门第的称道,描摹形貌类典故侧重对女性形体容貌的赞美,涵盖内容多样化,从出身门第到内在修养,再到外在身容,这些不同类型的典故中,隐含着北朝女性一生生活的大致脉络。
(二)墓志用典特征
北朝女性相关墓志用典呈现一定规律性,具体而言,主要呈现出四个特点:广泛多样性、寓意多重性、引用侧重性、用典阶段性。
所谓广泛,是指引用典故的时间跨度大,从先秦到魏晋人物典故皆有涉及,且多出现于同一墓志文中;多样则包括叙述女性不同品质类型的典故和同一品质类型的多个不同典故两层涵义。多样性第一层,即述说女性不同品质的典故;第二层是同一品质的不同典故。多个不同时代的不同人物典故,皆用以盛赞墓主母仪之道。
寓意多重,包括两方面:一是同一典故具体到墓志运用中,可能与原典本意略有差异,即有新的阐释,侧重点不完全一致;二是同一人物的不同典故,运用于墓志中具有多种形象与寓意,不同典故运用于墓志铭文中,表现墓主不同方面的品质类型。
虽墓志用典涵盖女性不同品质特征,但从用典频率可知,这几种品性的描述并非是均衡的,而是有其侧重点。总体而言,墓志用典以塑造贤妻良母为目标。
宏观上,与门第、形貌相比,墓志用典更倾向于妇德女教类,相比才学典故,表现守礼、育子、贞节之类的典故在墓志中引用更加频繁,使用次数更多,由此可想见北朝社会特别是中上层阶级女性标准的主流观念。
北朝近二百年的历史长河中,历经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等不同的历史时期,墓志引典也跟随时代变迁,呈现不同的阶段性特征。将北朝墓志划分为北魏和北齐北周两阶段,作一对比,可以发现其阶段性特征:一是引典范围变化;二是引典频率变化。
不论从引典墓志总体还是单方而言,整个北朝女性墓志用典呈现范围不断扩大、用典频率不断提高、用典次数不断增多的趋势。
二、墓志用典中所见女性生活图景
(一)墓志中所见普遍生活图景
墓志铭文是对墓主一生行迹的高度概括,是对其生活图景的高度浓缩,虽然墓志文本身的特性使其带有谀美性,但从一千来字铭文中特别是典故的运用中,我们还是可以勾勒出墓主一生的图景,感知时代特有的韵味。
所谓“普遍”图景,本文的意思是指墓志用典中间接反映出来的大多数女性普遍具有的生活情景,特别是当时盛行伦理道德观指导下的女性标准与规范,如敬老、事夫、育子、婚配等情况,是相对于普遍化之外的特殊生活图景,如主持家政、识人断政、多元思想等品性而言的。
北朝墓志描摹女性之美,主要围绕形体和容貌两方面,典故原型主要是洛神、巫山之女、汉上游妃等神女,同时运用西施、王昭君等历史人物典故,由此可见美被推崇的力度与深度。
墓志所见北朝贵族女性大多经受过有意的文学教育或无意的文学熏陶,女性同男性一样也要接受教育,这是学习为妻之礼、为母之道的前提条件。墓志所见北朝出现了不少真正意义上的才女。
“有才之女”不是仅仅掌握女训女史等用于指导女性符合儒家传统伦理规范的基本知识,而更表现在除女仪规范之外的诗词歌赋、书法绘画等不以实用为目的的文学艺术知识学习,她们并非不习女书礼节,而是兼具女教修养与才情素养,正是“规矩合于女师,识达称为博士。”
在记叙门第方面,墓志对于男性大多只讲其出生家族,而女性墓主除记叙所生家族之外,同时记叙其所归家族之门第高贵。门第观念表现在女性婚姻上,就是高度重视婚配门第的高低,门当户对,秦晋相偶。魏晋南北朝时期,标榜门族之风悄然兴起,且愈演愈烈,墓志文突出此点也就顺理成章。
针对婚后女性而言,由为女到为妻,身份的变化也意味着职责的变化。对于为妻之礼,墓志用典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温柔敦厚、唯礼是蹈的妇德表现;二是敬奉姑舅、恭顺丈夫的态度展现;三是孀居独处、怀贞抱节的行为要求。
(二)墓志中所见特殊生活图景
墓志典故展示了北朝女性在为女、为妻及为母的人生三阶段较为普遍的生活图景及品质特征,这是中上层阶级视野下的被大范围认可并用之引导女性的普遍化图景。而除此之外,还有部分女性不仅“兼内”,尚可“掌外”,同样是道别样的靓丽风景线,在女性参谋得失和多元思想两方面均有所表达。
墓志所见表现机智与贤明的女性不在少数,单是运用典故表现墓主之能的就有25方,占据引典墓志总数的1/4还多,引典共计50次,对其重视程度也不可小觑。北朝对有辅佐王业之功的女性还是提出赞扬并记载于墓志中,一定程度上表达了对女性断事匡政的认可与接受,也可想见当时此种风气之盛。
相对而言,北朝少数民族文化底蕴较为薄弱,但在多民族文化以及儒释道多元文化相交相融的时代背景下,北朝贵族及士阶层拥有了比以往更加开阔、更加多样广泛的文化天地,生活在其中的女性尤其是中上层阶级妇女有更多的机会学习接触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文化知识,从而形成多元化的局面。
三、墓志用典所见北朝女性观念及文化内涵
(一)北朝女性观念
古代社会的女性观念,是以统治阶层中的男性群体为核心,制定各种礼伩规范与要求,用以作为女性群体的衡量标准。墓志书写者大多为当时的男性知识分子,其墓志主人大多属于中上层统治阶级,故北朝的社会女性观从墓志内容方可窥探大概。
墓志所见北朝女性,宏观上,与前代凡有一操皆可入史不同的是,墓志女性大多是集时人眼中的众多优秀品质于一身,是当时众“美”之结合体。同时由于墓志本身的特性,其文不乏程式化的溢美之辞,具有浓厚的理想化色彩,但某种情况下也是当时社会观念与集体心态的反映。
(二)观念背后的文化内涵
北朝墓志用典反映的女性观念尽管带有理想化色彩,但墓志的书写内容及形式正是当时社会观念的一种表现与反映,是北朝社会对女性的一种理想化的期许与要求,反映出夹处于现实与理想之间人们的希望。因而尽管墓志内容不一定完全可信,但其语言背后反映的文化观念与内涵却是真实存在的。
普遍化图景展现内容更接近于汉文化中的女性标准,即这些特征品质主要是对汉文化的吸收融合,从而体现墓志女性品质的多维度汉化特征。
“多维度”主要体现在妇德、形貌、才学及门第四方面。墓志所见北朝推崇的女性观念,在吸收先秦两汉文化观念的同时,也在时代发展中不断汲取魏晋南朝文化中的女性观念。如羊氏七卿、吴朝顾陆、洛神、湘妃等的典故运用,就是对魏晋以来盛行的门第、形貌等观念的吸收。
总体而论,相比于史书记载而言,墓志引典所见女性生活图景,不管是贤妻良母形象的模仿,抑或对女性形貌门第的追求,都不免有先秦到魏晋的汉族女性的身影,北朝女性正在逐步汉化,或者说在对女性的认识上,墓志书写者及其代表的阶层在内心更加认可汉文化中的女性观念,并努力使之扩大影响。
北朝少数民族入主中原,从道武帝拓跋挂建国称魏算起,将近二百年的历史时光里,汉民族文化一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这些偏远的少数民族。
从典故引用范围看,从北魏到北齐北周,所引典故人物从先秦为主到两汉增多乃至魏晋人物频频出现,可见北朝对汉文化中女性观念的理解和接受范围逐步扩大。这其中不乏文学自身发展完善的因素,但也说明汉化进程的逐步深入性。
结语
北朝时期女性墓志出现了大量用典的情况,从表层上看,这是墓志文体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是典故运用的文学性体现。而从更深层面上看,这些特点实则反映了北朝的汉化程度在女性身上或者观念上的体现。回顾历史,方可以史鉴今。
一个和睦的家庭氛围,一个融洽的家庭关系,无论是对于家中个人还是整个家族,乃至整个社会国家的和谐稳定,都有不可小觑的现实意义。在家庭矛盾面前,女性的处事态度和社交能力具有关键作用,这就是家风家教的力量,而墓志用典正是当中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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