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本文共有 1167 个字,阅读大概需要 3 分钟。
一直以来,对贪玩不爱学习,甚至惹事捣乱的“熊孩子”如何教育都是父母们头痛烦恼的问题。有的家长不管不问,任其自由“发挥”,让子女变成了人人讨厌的“熊孩子”;有的家长却奉行“黄荆棒下出好人”的“棍棒教育”观念,引发孩子逆反心理甚至导致悲剧。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则关于亲生父亲殴打女儿致死案件的终审判决就引发了网友关注。
据媒体报道,2019年6月,成都市新都区周某认为10岁的亲生女儿“没有完成作业还撒谎顶撞家长”,将蓝色塑料跳绳折短殴打亲生女儿至重伤,后送医不治不幸离世。 2019年11月2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周某殴打女儿致其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被告人具有主动归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周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认为自己主观上没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四川高院法院审理后认为,殴打亲生女儿致死的周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维持一审有期徒刑15年的判决。
近年来,每每看到这样殴打子女的家庭暴力,很多网友深感气愤与痛心。就本案来说,仅因为作业没完成,就对10岁女儿下重手殴打致死,造成了亲生女儿死亡、自己入狱的家庭悲剧。这起悲剧的发生,既有周某脾气暴戾的原因,也有其教育方式方法简单粗暴的因素。
《三字经》里有几句话说得好:“养不教,父之过”,那么,古人是如何教导孩子的呢?先来看两个例子:诸葛亮在《诫子书》里教导儿子说:“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意思是要儿子明白说品德高尚、德才兼备的人,是依靠内心安静、精力集中来修养身心的,是依靠俭朴的作风来培养品德的。包青天包拯在晚年为子孙后代制定了一条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大意是说以后的子孙后代做官,如果贪污受贿,就不是包家人,死了也别进包家祖坟!由此可见,古人并非对调皮捣蛋的“熊孩子”动辄棍棒加身,更多的是规则与道德约束。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个老师,那么父母如何运用更好的方式方法来教育子女呢?很多育儿、教育专家都曾给过答案,网上也有很多这类文章。在这里,小编仅用一句话陈述本人的观点,即:说服为主,惩戒为辅,以身作则。大多数孩子都是懂道理的,只要方式方法适当,说理教育是会起到作用的。当然,对极少数“油盐不进”的孩子,还是要有适当的惩戒措施,但要注意轻重的把握:适度是教育,过重是伤害。
就子女教育来说,现在已经21世纪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暴力殴打实属不应该,既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又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这些年类似新都区这样的伤害案件也不少,虽然都得到了法律的惩罚,但给涉事家庭带来的伤害与痛苦却是难以抹灭的,希望这些悲剧能让有暴力倾向的父母深思,从中吸取教训!
本文如果对你有帮助,请点赞收藏《成都男子将10岁女儿殴打致死获刑15年 其实子女教育仅需一句话》,同时在此感谢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