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童小区玩耍被狗抓伤,结果狗主人一句话,孩子母亲傻眼了
关于居民养狗的问题,一直都备受社会争议,之所以遭到人们反对,就是因为狗伤人的事件屡有发生,对社会民众的安全造成了威胁。而就在7月11号晚上,河南郑州东三街8号院里,一名7岁男童又受到了狗的伤害。现在,孩子的母亲张女士找到了媒体,表示狗主人不愿负责。
据张女士描述,事发当晚,她的儿子和小女儿在小区里玩耍,突然一只白狗冲了出来,张女士儿子为了保护妹妹被狗扑了一下,所幸路过的外卖小哥进行了制止才没酿成大祸。
张女士说她到场时,孩子已经吓哭了,虽然得在外卖小哥的帮助下,伤害没有进一步扩大,但儿子的腿上还是被狗抓破了。而据小区居民反映,这条狗经常会往人身上扑,对居民安全来说是一个隐患。
事情发生后,张女士和丈夫也找到了狗主人,就是隔壁修车店的,但对方一句不是他的狗就把责任推脱了。对此,张女士丈夫表示他还拍了照片,狗伤人后直接跑去了修车店,而且还有狗绳绑着。
所以,现在找到媒体,就是希望狗主人能就这件事给道个歉,并赔偿相关医药费,接到求助后,记者陪同张女士来到了这家修车店。对此,老板表示这是流浪狗,不是自己收养的。
但张女士丈夫当场拿出了拍的照片,上面显示狗就绑在修车店门口。看到照片,老板解释称,他也是当天看到的狗,以为是谁家丢的,就先收留了下来,才养了一天。本来是拴着的,到了晚上八点狗自己蹭开跑出去了。目前狗已经被执法大队带走了。
不过这一说法遭到了张女士丈夫的质疑,他认为狗伤了人第一时间往修车店跑,养了一天不可能熟悉到这个程度。而且,他表示就算是养了一天,在这个时间段里狗伤人,老板也应要负责。
随后,在记者的调解下,老板向张女士道了歉,至于医药费,老板称可以承担一部分。显然,双方在责任归属上还存在分歧,于是,记者先电话咨询了律师。律师认为无论是流浪狗还是老板自己的狗,管理人都有对狗的管理义务,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听完律师的建议,老板觉得自己很冤,但最终还是赔偿了1020元的医药费。
其实,通过此类事件,我们不难看出,狗伤人与狗主人公德意识、安全意识的淡薄是分不开的。那么,大家看完这件事,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评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