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这本《故事新编》的时候,年纪还很小,能有十几岁?我不记得了,那个时候连鲁迅是谁我都不知道,只是贼喜欢看书,看到爷爷的饭桌脚下垫了一本破破烂烂的书,便使了吃奶的力气把书抽了出来,结果砸烂了他老人家的一壶好酒。幸好抽出来的是这本《故事新编》,不然的话,跟我那红屁股还真是没办法交代!
不知道鲁迅是谁,并不妨碍我看这本书。我依稀记得,我只当这本书是民间小说来着,那时候的民间小说不都叫《XX民间小说》、《第一百个民间故事》之类的吗?这书的封面破破烂烂的,书名我还是从书脊上瞧见的,没有了关于‘鲁迅’著作的光环,我读完这本书,只觉得好看,有些看不懂的地方就跳过去,故事怪有意思的!其他的也就没什么了!直到我成年之后,再看此书,才咀嚼出几分别样的感受来。
不论是第一次读,还是第二次读,我最喜欢的就是那篇《补天》。我还记得自己第一次看这篇文章的心情,因为之前看了许多个版本的女娲,有了先入为主的观念,总觉得鲁迅先生笔下的这个女娲过于的现代了。鲁迅笔下的这个女娲因为无聊随手一抓,所以制作了人。做人做的累了,便长长的睡了一觉,醒来之后,这原本光溜溜的人类,却穿上了衣裳,蓄起了胡须,说着她听不懂的语言,来向她求长生不老的仙药。在共工触动不周山之后,天有了裂缝,女娲心想,先修补起来再说。她一边忙碌着,却有个小人说她“裸裎淫佚,失德蔑礼败度,禽兽行。国有常刑,惟禁!”女娲最终精疲力竭而死,在她死后自称是女娲嫡派的禁军还在她的尸体上安营扎寨。
这篇《补天》还需结合写作背景,才能将其中的一些情节看得更加通透。在这文中,女娲并不喜欢说古文的人,时常懒得理,这是因为鲁迅倡导白话文的现实折射。女娲的赤身裸体代表着天性如此,而那个认为女娲“禽兽行”的小人,这个情节则是对当时某些人攻击、批判一些爱情诗的不满。而女娲在死后所遭受到的欺辱,就像当时人们对鲁迅和他文章的不理解。鲁迅觉得自己的创作并不为社会所认同,部分学生、朋友对他也颇有微词,这点影响更大一些。
小时候看书只觉得有趣,现在却是多了些咂摸,人的成长,从这点上也可以看出来吧!到底是天真无邪较好?还是通透世故人情较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