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近日
一名潜逃21年的广西桂林籍命案逃犯黄某
在台州一出租楼内被路桥警方抓获
1999年9月13日,27岁的黄某在广西桂林市第二航运公司宿舍门口与一男子因为琐事发生纠纷,年轻气盛的黄某持刀将对方杀害后逃跑。
7月9日,广西桂林警方联系路桥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民警陈琪,称一广西桂林的命案逃犯黄某可能在台州出现,需要协助查找。
因案件年代久远,黄某出逃后刻意隐瞒身份,且时间跨度大,相貌变化大,唯一的线索是他曾在2006年的时候冒充他人身份在台州路桥办理过暂住证。
陈琪立即与分局刑事犯罪侦查中心大要案侦查科联系,并在其他部门的大力协助下,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初步确定该名逃犯的落脚点是在台州市椒江区的一栋出租楼内。
民警联系房东,了解到楼已被一广西籍男子所承租,房东并不了解楼内的情况。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在附近进行了一天一夜的蹲守,但黄某并未出现。
7月11日,民警联系当地村干部、网格员伪装身份进入楼内,在三楼发现黄某,遂将其抓获。当民警亮出身份的那一刻,黄某说:“我知道了……”并承认其于21年前杀害他人的犯罪事实。
据黄某陈述,案发后,他便骑着自行车逃离现场,随后开始了长达21年颠沛流离的生活,先是在广西周边的县市逗留,随后辗转逃亡到湖南,在湖南生活了好几年后,逃到浙江台州、义乌、宁波、舟山等地,一直以打零工为维持生计,没钱的时候,偷一点,捡一点,日子过得十分辛苦,万万没想到躲到这里,还能被抓到。
7月14日,黄某被移交广西警方。“回家了!”黄某听到广西民警的乡音后,终于落下悔恨的泪水。
警方奉劝那些心怀侥幸的在逃人员,唯一的出路就是投案自首,欠下的债总有一天要还,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不缺席。
来源:台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