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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二狗,地地道道北京人,天子脚下生,红旗杆下长,也算是根正苗红,老实本分。之前是他们眼中的富二代,可如今应该只剩下了二了。
就在昨晚,我失恋了。可能压根就没恋过,无非是两个人需要发泄最原始的欲望,狼狈为奸的住在了一起。直到昨天,那个女孩对我说:你陪你的文玩过吧,咱俩不合适,还是分手吧。
不曾意外,从那个姑娘把我心爱凤眼菩提抹上指甲油,欺骗我说凤眼自动包浆了,害我白白高兴了一个星期起。我心里当时只有一句娘希匹要讲。
不,骂人是不对了,我决定用mmp代替。
虽说不感意外,但我终归还是失恋了。那姑娘陪伴了我整整三年,虽说比我的绿松石年份要晚一些,但总的来说还是有感情的。
有时回想起,她就像一只温柔的小猫,但绝对不会有铁锤好。
现在我只剩下铁锤了。
从2012年接触文玩的那天起,家人便以为我吸了毒,所幸送了家人几块南红,他们才知道,原来我玩上了文玩。
我还记得老爹当时冷冰冰的说:“那还不如吸毒呢!”
从那时起败家跟了我五年,我用五年的生命完美诠释着败家,南红我不缺,大小串牌半抽屉,好看就要买,买完之后才发现还有更好看的。
蜜蜡我只要老的,年份足,价格好商量,余下的半抽屉跟着也就填满了。不出意外,这样所谓“老蜜蜡”究竟什么材质,我还真不知道。
人始终要为冲动买单,但我从未后悔。
那段时间真的很充实,经常穿梭在各大市场,偶尔也像前辈一样对别人看上的物件指手画脚。现在想起,好像我生命里只有文玩,那姑娘反倒的确是多余的。
依稀记得有一次,在我盘菩提子时候,被她一把抓了去。
然后哭着闹着对我说:“别玩了,要玩玩我!”
我很愤怒,像是被抢了食物的老虎。
当时脑海中,突生了两个小人,一个在说掐死她,另一个在说先把东西要过来再掐死她。随后我摸了摸鼻子,笑着说:“乖,别闹,你手上有汗,别伤了珠子,先把东西给我。”
笑话,人与文玩比起来,当然是后者好玩。
五年,整整五年,文玩一直在陪我,即便到了现在,一无所有的我仍有无家可归的猫,散落一地的珠子陪伴着。相反倒不像是我被扫地出门,而是那个姑娘在孤独零落着。
时至今日,北京的夜晚很冷,好在临出门取了外套,买上一瓶江小白,挫着核桃在路牙上吸猫,或许已经没了再见的机会,如果有,我想我会对那个姑娘说:傻叉,让你不玩文玩,现在没人陪,傻眼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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