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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宋国和郑国各自发生了一场因美食而引发的“血案”。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一个爱吃的人吃不到美食的后果有多严重,以及不尊重他人的后果有多严重,这两个故事简直演绎绝了。
华元,宋国的公族大臣,成语“各自为政”故事主角之一。公元前606年郑国攻打宋国,华元奉命抵御进攻,结果开战前他煮羊肉羹犒劳士兵时居然没给自己的车夫。车夫感觉受到侮辱,开战时直接把华元拉去了郑国队伍。
郑国的士兵和指挥官子家、子公目瞪口呆地看着敌方主帅被车夫送过来,意识到天降好事的他们立刻抓住了华元。这一战,宋军输得一败涂地,子家与子公却立下大功,开开心心回郑国去了。
那时候子家、子公可能想不到,他们见证了一场美食案,自己也会参与另一场美食案。子家与子公都是郑国的大臣,而且地位很高。其中,子公是出了名的吃货,不管是参加郑国的宴席,还是被派去出使他国,他都时刻惦记着品尝难得的美味。
郑宋之战
发生的那一年年底,郑国国君郑穆公驾鹤西去了。他的儿子继位,史称郑灵公。对于子公来说,谁当国君区别不大,能给吃的就好。第二年夏天,子公与子家收到消息,说郑灵公要在宫里召见大臣了。
他们俩赶紧换了身衣服,约好一起进宫。路上,子公忽然举起自己的手给子家看:“我的食指在动!”子家莫名其妙地举起自己的手问:“那又怎么样?你看,我的食指也能动啊!”子公笑眯眯地表示:“不一样,我的食指感应到美食才会自己动。”
子家还是不明白,子公继续说:“以前我出使他国,只要食指动起来便能尝到稀罕美食;现在,国君很可能又得了什么新鲜好食材,正准备分享给大家呢!”两人一边说一边走到了宫门前,果然看见厨子正在处理一只巨大的甲鱼。
厨子告诉他们,这甲鱼很难得,是楚人专门献给郑灵公的,郑灵公看到后就吩咐他们煮成甲鱼羹,待会儿分给各位大臣一起吃。子家听到这里不由得佩服起子公来,夸他的食指还真灵验。子公得意洋洋,跟他一起去见郑灵公了。
郑灵公看他们笑得那么开心,不由得好奇发生了什么好事。子家把前因后果跟郑灵公讲了一遍,郑灵公一听:你区区一个大臣,居然还自夸可以预料国君的事?你能不能吃到这美味的甲鱼羹,可是我说了算。
甲鱼羹煮好了,在郑灵公的吩咐下,厨子们将羹装到鼎里,按照先下席、再上席的顺序分给诸多大臣。等轮到子家、子公时,恰好只剩下一份,郑灵公笑着说:“给子家吧。”子公呆呆坐在那看着大家吃得津津有味,又羞又恼。
他知道这是郑灵公故意不分给自己,一怒之下便起身走到郑灵公桌案上的大鼎前,将手指伸进鼎里沾了羹出来尝一口,然后转头走了。郑灵公暴跳如雷,在心里暗暗发誓要把子公给杀掉。哪知道子公却抢先找到子家,两人联合起来,弑杀了郑灵公。
这一故事后来形成2个成语,一个是“食指大动”,一个是“染指于鼎”,前者形容看到美食非常想吃,后者形容去沾取非分的利益。要是郑灵公和华元分美食能分得公平点,恐怕他们不至于一个被俘虏,一个被杀了。历史有时候就这么无厘头,让后人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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