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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我局拟通过询价采购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旅行社申报2021年9月至10月组织国内游客在厦住宿补助进行审核。询价采购方案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2021年9月至10月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住宿补助审核。
(二)项目预算
不超过人民币3千元。
(三)项目工作内容
1.我市旅行社补助申报资料收集、审核和归档。
2.核实申报旅行社信用信息。
二、项目要求
(一)根据《厦门市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住宿补助实施细则》(厦文旅规〔2021〕5号),做好我市旅行社奖励资金申报资料的收集、审核和归档工作。
1.审核旅行社信用信息:审核旅行社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上的信用信息。
2.审核申请补助材料的真实性、数据的准确性:核实旅游团队人员、住宿天数、景区入园情况及其他必要的团队证明材料。
3.资料归档应有序整理、编号并统一使用档案袋或档案盒。
(二)出具补助专项审计报告。
(三)根据具体情况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单位应为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上备案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
(二)投标单位应具备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项目招标内容的企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经营业绩良好,须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投标单位不得是“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信息截止时间点为开标当日。
四、报价要求
(一)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服务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二)服务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询价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方收取任何费用。
(三)要求只能有唯一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五、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根据以上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资料:
1.询价响应报价单;
2.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3.询价响应承诺书;
4.本采购方案中第三条“投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相关资料,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要求:
1.数量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2.每份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并在封面加盖公章;
3.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服务供应商务必于2021年11月11日9: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以快递方式送达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且在快递上注明:2021年9月至10月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住宿补助审核。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服务供应商选择标准
本项目以最低报价确定服务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
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与确定的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与采购内容完全相符,并设有违约责任条款。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17号611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5371097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8日
【来源:厦门市文旅局_热点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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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9月至10月旅行社组织国内游客在厦住宿补助进行审核的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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