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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8岁的周星驰,最近又有麻烦了。他十年前跟于文凤分手后,女方开始向他讨债,包括应得的酬劳和投资利润分成等,共计近7000万元。近日,这场金钱纠纷案正式拉开序幕。
于文凤昨天一早抵达香港高等法院,只见她身穿白色西装外套配上黑色长西裤,脚踏黑色尖头高跟鞋。她束起马尾,戴上口罩和黑色墨镜,显得身材高挑匀称,似乎对这场官司充满信心。
周星驰迟迟不肯现身,但他的律师已表明,所谓的利润分成当年只是二人谈恋爱时,情侣之间说的绵绵情话,不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律师为了此事也一直争论不休。但于文凤昨日出庭,就曝光了两人交往的更多细节。
于文凤出庭选择用英语作供,她表示自己帮助周星驰解决了美国签证的问题。她举例指1997年二人尚未成为情侣时,曾向周星驰介绍律师,帮助他拿到美国签证。
她还说2002年协议分成前,就已不时对男方的投资提建议,甚至涉足他的电影业务,助他解决与伙伴间的版权纠纷。她续指,2002年4月签订的顾问合约,她的酬金只有2万元,她形容是“聘请司机的价钱”,而且合约下所列明的职责范围,除了财务顾问外,其余均不应是她要负责的工作。
她说当时跟周星驰已是男女朋友关系,并且周星驰表示签合同只是为了报税,所以她没仔细看,若当时看清楚,她会删除不相关职责范围的项目。
于文凤还透露,她曾帮助周星驰学好英语进军好莱坞,二人平日吃饭或独处时,都会以英语交流,可谓是24小时贴身英语老师。就连利润分成的要求,都是用英语向周星驰提出的。
她清楚记得,2002年圣诞前,周向于表示想送单车给她作圣诞礼物,问她可好,她却答不要单车,只要周就着她推荐投资物业的利润,给她10%拆账。于还说知道周星驰对婚姻恐惧不愿结婚,称向周提出拆账要求,并非为迫婚,也没有逼周付钱的意思。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对于谁能在这场官司中获胜,吃瓜群众也开始站队表态。有网友认为:“这单官司拖了这么多年,周星驰耽误了女方的青春,这笔钱当利息都不止啦。”
但也有很多网友吐槽:“请一个24小时的贴身英语补课老师都不止2万元了,于文凤那么有钱都要告他,周星驰这场官司一定输。”
不过,也有很多网友站在星爷这边。有人表示:“谁愿意给当年前任或者初恋10%的资产?热恋期都没拿到手,分手了还去追讨,不可能。”还有网友吐槽:“我朋友还说有钱带我环游世界呢,到时候反悔我是不是要去法院告他?周星驰不是没有给女方钱,给了三千万,女方还要7000万,太贪心了。”
还有网友表示:“于文凤又不穷,这么多年不依不饶也不嫌难看。那些说摘星星摘月亮的土味情话的人岂不是玩完了?”
更有网友直言:“周星驰90年代就开始炒房了,就算于文凤替周星驰炒股亏了1400万,周星驰也给了她几千万,够意思了。“”10%还不写合同?02年的事现在才来要钱,是最近缺钱了吧?”
讲真,周星驰和于文凤之前也存在一些误会。他一直有给部分收益给女方,令于文凤有合理期望,继续跟他做买卖,而最后却拖欠了尾款。碍于恋人关系拖了很久,分手后又苦追不果,最后只好诉之于法庭。
至于官司谁胜谁负,要看法庭对周星驰之前给女方的三千万,判定为是馈赠还是报酬。如果每次给于文凤的钱都跟买卖楼宇有关,而女方的确有参与其中,那么她应该有合理回报。但如果周星驰每次给于文凤的钱都跟买卖投资无关,只是纯粹为了讨好女友馈赠给她,那么这10%的分成可给可不给。
周星驰方律师已经表示,所谓的利润分成只是情侣之间说的绵绵情话,于文凤又没有白纸黑字的证据,是吃亏一些。所谓的口头承诺,无凭无据,如果要当真的话,那所有的情侣夫妻都要打官司了。不知大家觉得这场官司最后谁能获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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