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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专制社会里,任何人都有可能立即杀掉,即便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秦朝丞相李斯被杀的故事。可以说李斯是中国历史上死的最惨的丞相,司马迁《史记》里记载,“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
司马迁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李斯受到了六种残酷的刑罚。大家注意,这里面的“五刑”在《大秦律》中这样规定的,墨、劓、剕、宫、大辟。
如果对这五种刑罚详细解释就是:墨,在犯人的面部、耳后面、颈项上、手臂上刺刻后涂以墨的刑罚;劓,割掉犯人鼻子的刑罚;刖,砍掉犯人双脚的刑罚;宫,男子割势、妇人幽闭的刑罚;大辟,即死刑,死法有炮烙、剖腹、醢、脯、戮、斩、焚、踣、罄、轘、辜等。个人感觉这个比商鞅的车裂之刑,还要残忍好几倍。
即使放在今天,我们依旧能感受“五刑”的残忍,不仅如此当年李斯最后还被处以腰斩之行。“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其舌。”当时刽子手对李斯的处罚是将“五刑”和腰斩两者结合起来的,让李斯痛不欲生,现场惨不忍睹。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那么曾经权倾朝野的李斯临死之前都说了什么呢?
司马迁在《史记·李斯列传》中文章的结尾处这样记载,“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李斯的临终遗言看起来很平淡,说的是自己想和儿子再一次牵着家中的大黄狗一起,到蔡东门去捉兔子。李斯到临死时,终于明白原来幸福就是跟家人在一起,过着平平淡淡的日子。
纵观李斯的一生,当年为了出人头地义无反顾地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出国上蔡来到秦国,结果从一个“郡小吏”一步步成为秦始皇身边的大红人。但他没有合理运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反而推行严刑酷法,甚至不惜残忍迫害异己,结果自己死在了自己推行的刑罚之下,这不能不说这是一个绝妙的讽刺。
而李斯临刑前的那句“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却流传了两千多年,也成为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最经典的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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